【轉知】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借用作業
一、開放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。
二、展覽地點:本校圖資館1樓藝文中心。
三、申請方式:請填具本校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借用辦法所列相關資料、申請書及相關表格送達或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880011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(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)。請參見 https://www.npu.edu.tw/sub/latestevent/index.aspx?Parser=9,30,315
四、本校補助臺灣本島策展人/參展人臺灣任一地點來回澎湖機票1份及住宿1晚費用2,000元,並致贈感謝狀以表致忱。
五、因本校位處離島地區,美術作品須經妥善包裝後運送;相關運送事宜,本校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審酌協助。惟申請單位/申請人應以維護作品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,包材不拘;運送過程中可能造成之毀損,應自行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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